最新公告
2026.01.08
有關補助本縣離島(綠島鄉、蘭嶼鄉)長期照顧專業服務單位交通費用案
為落實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3.0」,並提升本縣離島地區(綠島鄉、蘭嶼鄉)長期照顧專業服務可近性,考量目前離島地區長照專業服務單位有限,規劃補助長期照顧(專業服務)服務單位交通費用。
本案補助方式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提供本縣綠島鄉、蘭嶼鄉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之特約服務單位。
二、補助方式:
1.以補助交通(飛機、船)費方式辦理,每月以4趟(來回1趟為1次)為上限,並採核實報支。
2.服務單位依規定檢附交通費用憑證,按月辦理核實報支及核銷作業。
*如有意簽定離島(綠島鄉、蘭嶼鄉)區域及有相關疑問,請洽長期照顧科 洪小姐 089-3104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