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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臺東縣衛生局(長照科)徵行政專員2名(契約臨時人員)

徵才機關:

臺東縣衛生局

職  系:

 

職  稱:

行政專員(契約臨時人員)

職  等:

1、第六職等/薪點296點、月酬新臺幣36,911

2、第六職等/薪點312點、月酬新臺幣38,906(具有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

工作地點:

台東衛生局長照科

需求名額:

正取2

起始日期:

110/06/01

結束日期:

110/06/20

資格條件:

進用資格:

(1) 行政專員進用資格為以下擇一:

  1. 領有社工師證照者。
  2.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4. 大學以上畢業,曾任直轄市、縣()政府照管中心行政人員具三年以上年資者。

工作職掌:

1.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1) 分析、掌握轄內長期照顧人口需求,如當地人口群資料與推估需求人數、鄉鎮市區範圍之需求人口分布。

(2) 盤點、統整並連結轄內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及服務使用情形。

(3) 監督長照服務品質,建立民眾申訴陳情管道及因應機制,保障服務使用者之權益。

(4) 管理轄內照顧服務輸送體系及各項服務計畫推動進度,並協調均衡轄內長照服務資源發展。

(5) 開發、拓展轄內長期照顧新型服務資源,並規劃、建置長期照顧新型服務措施。

(6) 充實長照人力、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教育訓練、座談會與焦點團體,建構服務提供單位溝通聯繫平台。

(7) 委託或補助轄內服務提供單位辦理本計畫相關業務。

(8) 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使用宣導事項。

(9) 配合中央辦理長期照顧相關調查、統計分析,及資訊管理系統運用事項。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10)住宿式機構申請設立

2.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聘用期間:

自聘用日起至110/12/31(延續型計畫),視工作表現,據以辦理111年度續聘。

工作地址:

臺東市博愛路306號(臺東衛生局長照科)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並請勿膠裝或裝訂)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請至下列網址下載)

https://www.ttshb.gov.tw/files/11-1000-143-1.php?Lang=zh-tw

(2)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4)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

(5)服務年資(經歷)證明(勞健保異動明細等)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上述資料請備妥一式三份再行送件。

3、聯絡電話:089-310400 #604 承辦人:林韋勳

4、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科

5、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

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工作地點

備  註:

  1.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110年06月20日下午17:30前(以寄件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科。
  2. 逾期(以寄件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 本次面試採書面優先審查,擇優面試,若書面審查通過將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時間。
  5. 如職缺應徵人數高於5人(含),將視情形採二階段面試:第一階段採用筆試20%(及格者(60分)進入二階段面試);第二階段採口試面試80%
  6.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7. 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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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06號

電話:089-330068、323214、310400、357328、347609

傳真: 089-3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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