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餐飲服務(本公告有效期間為114.01.01-114.12.31;明年度將另行公告)
一、服務說明
長照2.0服務對象且經本縣評估CMS失能程度二級以上者,結合本縣服務提供單位提供送餐服務,藉由送餐志工每日探訪及關懷失能者生活狀況。經核定後,最高補助每周一至六午餐、晚餐便當各一只 (一般戶僅提供午餐或晚餐便當一只)。
二、服務對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長照低收入戶 |
1.符合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符合領取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 第一項第一款津貼 |
長照中低收入戶 |
1.符合領取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 第一項第二款津貼 2.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一般戶 |
需設籍台東縣 1.六十五歲以上獨居且符合CMS失能程度第二級以上之失能老人。 2.六十五歲以上之失能老人,雖有同住者,但其同住者符合下列狀況: (1)同住家屬均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或均無照顧能力。 (2)有同住者,且同住者均為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 |
ø長照低收入戶、長照中低收、一般戶皆依照以下原則審核:
(一)經照顧管理中心評估,須完全符合照管量表以下條件方予核定,倘未符合者,改以其他服務或自費送餐方式替代:
1、備餐能力勾選3。
2、外出能力勾選3。
3、購物能力勾選3。
(二)經照顧管理中心評估,且無下列情形之一:
1、經本縣評估無提供餐飲服務需要或可自行外出使用共餐者。
2、有吞嚥困難或僅能以無渣流質、管灌方式進食或有特殊餐食需要者。(特殊餐食係指非一般盒餐或團體膳食可滿足其需求)
3、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個案。
(三)如是特殊狀況之個案,與照顧管理督導另行討論。
三、收費及補助標準
服務對象 社會福利別 |
長期照顧營養餐飲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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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餐金額 |
補助餐數 |
政府補助 |
民眾自付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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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低收 |
100元 |
2餐 (午餐及晚餐) |
100元 (100%) |
免費 |
長照中低收 |
90元 (90%) |
10元(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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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戶 |
100元 |
1餐 (午餐或晚餐) |
60元 (60%) |
40元(40%) |
四、營養送餐服務提供單位及服務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