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辦理
申請長照人員認證
申請長照人員認證者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逕向台東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科申請。
(1) 符合長期照顧服務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二條資格之證明文件正本與影本乙份
(2) 完成長期照顧服務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三條訓練之證明文件正本與影本乙份
(3) 身份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4) 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長照人員應自認證日起,每六年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範之繼續教育課程,積分須滿120點以上。
申請長照人員登錄之長照機構
欲申請長照人員登錄之長照機構,應於該人員提供服務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台東縣衛生局局長照科提出申請。
(1) 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正本及其影本乙份。
(2) 擬登錄機構出具之服務證明文件。
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8月14日衛部照字第1061561546B號函,於108年6月2日前辦理長照人員認證者,免繳納規費新臺幣100元整。
相關申請表單及法規條文請至台東縣衛生局網站下載(台東縣衛生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表單下載-長期照顧科-有關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理)